標凖規定﹐家電企業給消費者的贈品應保證符合相應的性能用途與安全要求﹐並承擔贈品的質量責任。家電專業店不得將商品原有的組成部分作為贈品﹐亦不得截留和隨意處理供應商提供的贈品﹐應保證贈品能隨銷售的主商品一起送達顧客手中。
該標凖對家電專業店的限制競爭行為也作出了規範。